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黑龙江工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黑龙江工业学院:公益二类,按省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本科层次学历教育工作,承担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并为社会提供相关服务。
办公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学校简介:见黑龙江工业学院主页http://www.hljut.edu.cn。
二、招聘原则
落实党管人才的工作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计4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工业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辅导员及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
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附件1中学历、专业等要求,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地投入学校工作。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黑龙江工业学院章程》,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详见附件1)。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后出生]。有特殊年龄要求的岗位详见附件1中具体招聘条件。
(五)应聘人员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应聘人员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八)应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学院或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近五年在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人员。
(七)现役军人。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 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其他网站或机构转载我校招聘公告,如有不实,我校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广大考生注意。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16日,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其他方式。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下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拍照)后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ljgyxyrsc@126.com。邮件标题设为“招聘学院/部门+岗位编码+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黑龙江工业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辅导员及管理人员报考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4),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3)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研究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非在职人员需提交报考人员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除民营企业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职人员报考需提交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公函。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报考人员应详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
(5)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三)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校职能部门及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
(四)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将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应与报名提交的电子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明、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其他复印件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3)不允许他人代替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4)按照相关规定,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5)报考设计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后,还要进行相关专业技能资格测试,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专业技能资格测试时间和地点以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布的为准。
(五)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由学校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的分值分别为100分。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和辅导员面试只进行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发布。
5.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1.考核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档案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被考核人员提交《黑龙江工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一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统一在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3.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试用期间,如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予以解聘。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黑龙江工业学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4.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核入黑龙江省直事业单位编制,并按照政策享受省直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
(二)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聘通过后,方可享受相应的工资及校内待遇。
(三)博士研究生按照《黑龙江工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黑工院发〔2021〕38号)文件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见附件6)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黑龙江工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王茜、李鹏 电话:19845367500、15561736669
电子信箱:hljgyxyrsc@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hljut.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467-2395107(校纪委)13836574760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黑龙江工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黑龙江工业学院
2023年1月17日
Copyright @ 2018-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江苏华英汇人力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苏ICP备17056320号-4
地址: EMAIL:290592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