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委党校是中共临海市委的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全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职责,是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创建于1952年,至今有近70多年的办学历史。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党务或人事工作经验。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选聘对象为临海市范围内的全额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我市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3月23日(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4月14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中共临海市委党校办公室(大洋街道秀野中路599号办公楼305室),电话:85159145;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提供材料:①《中共临海市委党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A4纸正反打印;②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
报名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市委党校办公室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考试资格。
四、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
2.资格审查。中共临海市委党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选聘计划。
3.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4.考察及公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的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交流手续。若本人放弃,视实际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中共临海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临海市委党校
2023年3月23日